规范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政策取向
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源自发达国家,是弥补市场失灵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制度安排、公共财政的延伸,融资担保是风险最高的担保业务品种。为此,各国政府财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注册资本来源和补充、税收优惠、损失分担和补偿、政策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。中国担保业经过前十年的摸索中发展,融资性担保的政策日益规范,政府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。
天上不会掉馅饼。政府不会只出钱不管事、只支持不规范。个别省份已出台政策规定,享受各种政策优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。那么,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可以兼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呢?
如果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,包括委托贷款、过桥贷款、担保加投资、工程担保、诉讼担保等,融资性担保机构如何生存发展呢?
建议对这一关系重大的政策取向、走势展开讨论,为制定政策的部门提供意见建议。
赵学奎